
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,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。
5月9日,国务院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(草案)》。5月15日,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 839 号国务院令,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2026 年 6 月 15 日起施行。
该《条例》作为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(以下简称新《矿产资源法》)的配套行政法规,立足国家资源安全战略,聚焦矿产资源管理关键环节,进一步细化完善制度设计,强化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,为维护国家矿产资源安全、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。
强化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
2024年11月8日,新《矿产资源法》通过审议,2025年7月1日正式实施,此时距1996年首次实质性修改已时隔29年。近日,司法部、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,为保障新《矿产资源法》有效实施,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法律规定的相关制度措施,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,有必要制定《条例》,构建配套衔接的矿产资源法律制度体系。
从新《矿产资源法》正式施行到《条例》公布,历时仅10个月,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管理法治化建设的高效推进。
《条例》共8章79条,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:一是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制度,二是细化矿产资源勘查、开采相关制度,三是细化矿区生态修复相关制度,四是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储备和应急制度,五是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。
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,“要依法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,科学确定战略性矿产资源目录,完善资源储备和应急制度,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水平”。
其中,在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方面,《条例》将矿业权出让、勘查开采、储量管理、矿业用地、生态修复、闭坑退出等环节统筹起来,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规范。
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、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曹旭升向《中国经营报》记者分析,《条例》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制度,对矿业权设立、出让、延续、转让等环节作出全面规范;细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相关制度规定,建立健全基础性地质调查技术标准和规范体系,明确申请勘查许可证、采矿许可证等程序,强化矿业用地保障,促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,并明确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法定效能。
在科学确定战略性矿产资源目录方面,《条例》规定战略性矿产资源目录的确定和调整,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提出,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。
中地绿矿董事长董良撰文表示,战略性矿产资源目录并非一成不变,而是由国务院根据需要考虑的因素进行科学确定和动态调整。目录内的矿产可获得国家层面的重点支持。例如,对锂、钴、镍、钾、铜、铁等紧缺矿产,重点是加大勘查投入,实现增储上产;对稀土、钨、锡等优势矿产,则要巩固其资源地位,优化资源配置。
赋能矿业高质量发展
《条例》是落实和细化新《矿产资源法》、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,将对矿业及上下游产业链产生深远影响。
中国黄金集团资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、总法律顾问刘凤新认为,《条例》对矿业企业有五大积极影响。一是避免“价高者得”可能出现的弊端。《条例》提倡符合特定条件的矿业权采用招标方式出让,这意味着出让机关不仅要衡量企业报价,也要考量勘查、开采技术方案、企业资质和商业信誉等因素,有效防范因非理性竞价推高矿权成本、矿山沦为“呆死矿”等问题。科学合理的招标方式有助于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,实现国家和矿业权人收益长期、稳固和合理平衡。
二是放宽周边资源获取。关于可通过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的情形中,《条例》提出,为保障矿山安全生产或者矿业权合理设置等,需要在登记的开采区域深部、上部继续开采矿产资源或者在其周边进一步开采零星分散矿产资源,可协议出让。不再强调“夹缝资源”距离的限制,更注重现有矿业权之间不能单独设立矿权的因素。这将有利于现有矿山利用原有系统开展就矿找矿,充分利用现有矿上产能开发周边资源,更符合地质勘查规律和矿业开发规律。
三是矿业权流转更顺畅,鼓励市场交易。实行“两证两权”后,矿业权流转从审批制转为登记制,符合条件的矿业权转让,仅需登记,不再需要行政审批,这将会有利于矿业权二级交易市场的活跃。
四是矿业用地政策创新,解决开发痛点。《条例》明确了用地范围与取得方式,清晰界定了矿业用地的范畴,并明确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矿业用地。其中第三十七条提及,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占用土地,经科学论证,具备边开采、边复垦条件的,矿业权人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,可以临时使用土地;临时使用土地应当分区、分期审批,原则上每期不超过五年。
五是自用外剩余砂石料处置规则明确。《条例》规定建设项目自用外的剩余砂石料需按地方政府规定处置,解决了非砂石类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、废渣综合利用受限问题,民事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。根据上位法(生态环境法典、循环经济促进法),国家鼓励其对开采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(如回填、加工为砂石料等),利好非砂石料矿山。
联合资信认为,《条例》的颁布,标志着我国矿业治理体系从“要素驱动”向“制度驱动”的深刻转型,确立了资源安全与生态优先并重的全新监管范式。《条例》不仅是上位法的操作细则,更是重塑行业竞争格局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制度供给。展望未来,随着2026年正式施行,矿业将进入强监管与高标准并存的新周期。市场主体需提前布局合规体系,将ESG理念融入战略核心。长期看,这将加速行业洗牌,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向绿色化、智能化、规模化纵深发展,为能源转型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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